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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的具体流程

作者:天水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21 08:10:46

麦积区作为甘肃省的一个重要地区,其商标异议流程遵循国家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依据《商标法》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反对天水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指定商品上以该商标注册的一种请求。在麦积区,具体的商标异议流程如下:

一、异议的提出

任何组织或个人,如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均可在公告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人需要填写《商标异议书》,明确列出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公告期号以及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二、异议的受理与答辩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异议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被异议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材料,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如果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局将继续进行异议审查。

三、异议审查与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实质审查,对异议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进行核实和比较。经过审查,商标局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的决定。如果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如果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

四、异议裁定的送达与复审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会将裁定书送达异议双方。如果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进行再次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

在麦积区进行商标异议时,异议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异议理由充分、事实依据确凿。同时,被异议人也应积极应对,及时提交答辩材料,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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